2014年7月20日 星期日

水上安全-潛水

潛水注意事項

1.  尋找合格的教練,並兩人以上同行。


2.  裝備需依照教練指示方式穿戴,不行有裝備沒穿好或是配戴教練沒指示配戴的裝備(像是耳塞)。


3.  教練交待手勢一定要牢記,有狀況時教練才能馬上了解。


4.  若身體不是不強迫下水,或是潛水過程中身體不是也須以安全的速度上升上岸。


5.  上升時宜緩慢,並環視上升處的水面狀況,單手高舉護頭,以防意外。(舉手、抬頭、旋轉、吐氣上升)

6.  完全離水後才拿除蛙鞋,面罩,呼吸管。


7.  潛水跟丟時,別慌張保持冷靜,觀看四周,若四週都無人在回原先下水處等待教練及夥伴。

8.  請愛護水中生物,勿碰觸、勿帶牠回家。


9.  發生水上事故時,請撥打118海岸巡防署緊急服務專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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